2025年7月8日 星期二

現象學閱讀筆記 01

手邊有兩本簡介現象學的書,而貼近我的理論閱讀進路的札哈維 (Zahavi)、加拉格爾 (Gallagher) 著作也在運送途上。不過一本靜置書櫃多年,畢普塞維克 (Edo Pivčević) 的《胡塞爾與現象學》(廖仁義教授譯) 令人驚喜連連。作者在短短20頁不到的篇幅就可以把現象學緣起和核心思想做介紹,並與閱讀路徑上的笛卡兒、柏克萊、康德、邏輯經驗論等做比對,顯現英美哲學行文的簡潔有力、直指核心。


當然,研究胡塞爾必須閱讀原典,甚至是原文原典,而且事實上胡塞爾的哲學思想是逐步發展的,所以這是一個龐大有趣又耗時的閱讀計畫。而我更想知道的是現象學 (方法論與運動發展) 能否提供心靈哲學、人工智慧哲學一些洞見,似乎札哈維和加拉格爾就是在拓展這樣的理論路線。在此筆記一下畢普塞維克第一章的重點 (雙引號內為原文,原書譯名胡賽爾,已改)。


🌵 『現象學目的在於研究經驗,從而接露經驗的「本質」,以及隱藏在裡面的「理性」。』


🌵 『胡塞爾企圖把他的現象學發展成一個沒有任何先天的形上學的哲學分析方法;雖然日後我們發現,這個方法在胡塞爾自己的刻意經營之下,已經不只是個方法了。......這個方法的大目標乃是要揭露他所說的「意義的經驗」。......胡塞爾比較重視他所說的「邏輯的」經驗與「認知的」經驗。』


🌵 作者比較現象學與現代分析哲學的差異,『現象學並非絲毫不關心語言的問題,相反的,語言的研究亦是現象學研究中重要的一環;只不過對現象學而言,經驗的問題遠比語言的問題更重要罷了。』


🌵 因為不依賴任何先驗預設作為分析起點,因此現象學宣稱其研究是最基本的研究,現象學的基礎「自證自明」(但後面會提到這種設想的困難,譬如起點問題、範圍問題)。我以前接受的訓練是從公理、公設出發的演繹學科,並看到許多學科也依此建立推論的基礎,沒有料想到現象學居然這麼宣稱,我依稀嗅到一股危險的氣息。


🌵 作者提到現象學擁有「笛卡兒精神」與笛卡兒 (原書譯名笛卡爾) 的方法論擁有許多類似的地方。『笛卡兒主張,哲學研究不容許有任何成見和任何先天的假設,只容許以明白清晰的真理為準則。現象學家自稱,現象學方法可以勝任這項沒有任何預設的哲學工作;它能使我們深入一切問題的核心,使我們洞悉問題的起因與意義。』


🌵 現象學與邏輯實證論雖有相當大的歧異,但兩者都拒斥形上學,這點倒是一致。『現象學家與邏輯實證論者都主張,唯有把形上學的先天假設從哲學中剔除,哲學才能在最徹底的批判精神之下探討它自己的問題。就這一點而言,兩者都承襲了許多康德的衣缽。』(有一本書叫做《在康德的喚醒下》,探討20世紀的哲學分支與康德的密切關係,回溯理論時難以繞過康德。)


🌵 現象學者認為,如果不是以現象學對於實際經驗分析,則無法獲得對於外部世界的徹底證明,而當無法證明時,諸如實在論或是唯心論的主張,只能算是一種獨斷論。(然而作者也提及,現象學是否能真正擺脫獨斷論,其實是很值得懷疑的。)


🌵 作者以柏克萊 (另譯巴克萊) 為例,『不承認能知覺的心靈,卻要討論世界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他認為將表象與表象背後的物自身分割為二,是沒有意義的,試問何種感官可以認識物質的實體(本質)?柏克萊不是說,當感官事物沒有被知覺到時,它是不存在的,而是說,當我們說感官事物存在時,我們必須要提出解釋。一切的推論是要說『我們若想有意義地肯定任何事物的存在,就必須設想到一個能夠知覺的心靈的存在。』不過難題是,我們要如何才能解釋一個人的心靈之外還有與之不同的心靈存在?柏克萊假定了絕對的知覺者上帝來保證,外在的事物一定有被知覺到。但這點導致其矛盾,絕對知覺者能被我們感知到嗎?


🌵 另一個作者提出的例子是康德的「物自身」,康德將經驗對象與物自身予以劃分,使得物自身是一種無法經驗到的本體,這是一種不可知論。但如果物自身無法經驗到,我們又如何確認其存在?(而且我們經驗到的東西豈不都是真實的某種替身嗎?) 作者認為康德的假設雖有其道理,畢竟如果不設定一個物自身,那麼一個實在的外在世界就無法存在。不過現象學認為物自身不可知與柏克萊的上帝都是一種形上學的假設,既然是形上學預設則仍然是獨斷,仍然可以繼續分析下去。


🌵 康德的理論會使得實在界無法被經驗到,這一點遭受胡塞爾嚴格批判。不過作者認為,胡塞爾很欣賞康德超驗主義的論證,因此,在胡塞爾晚期的學說中也曾企圖使他的理論成為某種超驗主義的方法論。


🌵 現象學的構成與實證論者邏輯的建構有某種相似的地方,『都是想要從哲學中剔除一切形上學假設而設計出來的構想,而且兩者都是從經驗做為起點的。』不過兩者差異巨大。


🌵 『現象學家所關心的經驗是他們所說的「意向經驗」或意向活動,這些經驗都具有「意識到某物」或「和某物發生意向關係」的性質』,而實證論者主張的基本經驗是那種無法再做進一步分析的要素。相反地,『 現象學家認為,一切的經驗都是具有內在結構的經驗,而且都是唯有從其內部才能揭露其結構的經驗......它們可以從「反省的意識」或「內在的知覺」中被揭露。』所以現象學的構成,並不是一種邏輯建構,而是一種對經驗的分析。


🌵 現象學的難點是什麼?作者認為唯有擴大建構的基礎,才能解決一些當下立場無法解決的問題,然而擴大基礎意味著現象學需要妥協,接受那些並非自證自明的預設。這與原本的出發點相互矛盾。


🌵 作者以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為例,探討他想以這條當作公理做為理論出發,然而從「我思」或「必然有個東西成為我思的對象」這件事,並無發推論出有一個「實體的我」存在,因此「我思故我在」無法在這種分析下成為笛卡兒的「公理」。那如果只注重於「我思」的現象學內涵,是否可救?作者因此提到現象學的難處,「我思」包含有各種類型的意識經驗,要從哪裡開始?如果必須從某個特別的地方開始,則違反了現象學「沒有任何預設的哲學思考」這樣的假定。


Jul, 2025

PS: 第二章以後的專有名詞呈指數式成長,所以我決定多閱讀幾本導論再進入胡塞爾文本。